喬冠華(Qiao Guanhua 1913.3.28 ~ 1983.9.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1974.11~1976.12)。江蘇鹽城人。早年留學德國,獲哲學博士學位。抗日戰爭時期,主要從事新聞工作,撰寫國際評論文章。1942年秋到重慶《新華日報》主持《國際專欄》,直至抗戰勝利。1946年初隨周恩來到上海,參加中共代表團的工作,同年底赴香港,先後擔任香港工委負責外事工作的委員和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外交部外交政策委員會副主壬、外交部部長助理、外交部副部長(1964.3~1974.11)等職。參加的重要外交活動和工作有:1950年10月,作為顧問,陪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派代表伍修權出席聯合國安理會,控訴美國對中國領土台灣的武裝侵略。1951年7月,擔任中國代表李克農的主要顧問,參加板門店朝鮮停戰談判。1954年4月,隨同周恩來總理出席日內瓦會議。1961年10月至1962年8月,陪同陳毅外長出席第二次日內瓦會議。
在外交部日常工作中,經常起草或組織領導撰寫重要外交文件,如:1962年11月周恩來總理就中印邊界問題致亞非國家領導人的信,1970年毛澤東主席為支持柬埔寨人民反對美國侵略鬥爭而發表的五.二O聲明等。70年代初,作為主管美國事務的外交部副部長、外交部長,協助周恩來為打開中美關係開展了一系列外交活動。1972年尼克松總統訪華時,負責與基辛格談判、草擬中美聯合公報。1971年11月,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恢復後,第一次率中國代表團出席第26屆聯合國大會並在大會上發表講話,全面闡述了中國的外交政策。自此至1976年,均以中國代表團團長身份出席歷屆聯合國大會。1973年5月,陪同鄧小平訪問法國。1976年10月,以外交部長身份再次訪法。1976年後,任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顧問。主要著作有:《國際述評》集、《從慕尼黑到敦刻爾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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