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入生物武器公約的聲明
中國加入禁止細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公約的發展、生產及儲存以及銷毀這類武器的公約的加入書(1984年11月25日遞交)中所附。主要內容:(1)生物武器公約的基本精神符合中國的一貫立場,有利於世界上愛好和平的國家和人民反對侵略和維護世界和平。中國曾是生物(細菌)武器的受害國之一,中國從來,將來也不會生產和擁有這類武器。但是,中國政府認為,該公約是有缺陷的。例如,公約沒有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生物武器,沒有規定具體的、有效的監督核查措施、對違反公約事件的控訴程序也缺乏有力的制裁。對這些不足之處,中國政府希望在適當時候能予以彌補和改進。(2)中國政府還希望盡快制定全面禁和徹底銷毀化學武器的公約。(3)台灣當局盜用中國名義於1972年4月10日和1973年2月9日對該條約的簽署和批准是非法的、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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