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One Country, Two Systems)
「一個國家,兩種」的簡稱。中國政府關於和平解決台灣問題、香港問題和澳門問題的基本方針。根據這一方針,在中國實現和平統一後,作為國家主體的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香港和澳門繼續實行資本主義。1979年1月30日鄧小平談到台灣問題時說:「只要實現祖國統一,我們將尊重那裡的現實和現行制度」。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首次提出「一國兩制」概念。1984年5月,全國人大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在國家文件中闡述用「一國兩制」方式解決香港問題的構想。「一國兩制」在實踐中顯示出巨大的生命力。由於中國統一問題也涉及中同美、英、葡等國的關係,因此,它為解決中國同這些國家之間的懸案創造了條件。1984年9月,中英兩國政府據此達成關於解決香港的協議。1997年7月1日香港已順利回歸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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