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於簽署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的聲明
1996年9月24日中國政府宣佈決定簽署全面禁止核試條約時發表。主要內容:(1)中國一貫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實現無核世界,贊成在向這一目標前進過程中實現全面禁止核武器試驗爆炸。中國深信,全面禁核試條約將有助於促進核裁軍和防止核擴散。為此,中國支持通過談判締結一項公正、合理、可核查、普遍參加和永久有效的條約,並願採取積極步驟促進條約的批准和生效。(2)中國政府鄭重呼籲:1.
核大國放棄它們的核威脅政策。擁有龐大核武庫的國家繼續大幅度削減其核武器。2. 所有在國外部署核武器的國家將這些武器全部撤向本國。所有核武器國家都承擔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義務,都承諾無條件地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器,並盡早就此締結法律文書。3.
所有核武器國家都承諾支持建立無核武器區的主張,尊重無核武器區的地位,並承擔相應的義務。4. 各國均不發展、不部署外空武器系統和破壞戰略安全與穩定的導彈防禦。5.
談判締結關於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的國際公約。(3)中國政府贊同採取符合條約規定的核查措施,以確保條約得到忠實履行,同時堅決反對任何國家濫用核查權利,包括違返公認國際法原則使用間諜情報和人力情報,侵犯中國的主權,危害中國的正當利益。(4)當今世界上,仍然存在以首先使用核武器為基礎的核威懾政策。在全部消除核武器的目標實現之前,保證自己核武器的安全、可靠和有效是中國的最高國家利益。(5)中國政府和人民願同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一道,為早日實現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的崇高目標繼續努力奮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