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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香港盃外交知識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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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杰(Wang Shijie 1891~1981)

民國外交官。字雪艇,別署東湖長。湖北崇陽人。天津北洋大學採礦冶金系畢業。辛亥革命爆發後,返武昌參加革命,任都督府秘書。1913年赴英國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求學,獲政治經濟學士學位。後轉赴法國巴黎大學,獲法學博士。巴黎和會時,作為旅歐同學會代表求見中國代表團,阻止簽約。返國後應聘北京大學教授。1927年任國民政府法制局局長、湖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翌年10月與1934年兩度任海牙公斷法院公斷員。1928年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後歷任國立武漢大學校長、國民政府教育部長、整理內外債委員會委員、軍事委員會參事室主任、國民參政會秘書長、中央宣傳部長等職。1945年7月至1948年12月任外交部長。曾隨宋子文為首的中國代表團赴蘇,就外蒙問題、大連商港問題、旅順軍港問題、中東鐵路和南滿鐵路問題等與蘇聯進行交涉。8月14日,與蘇聯外長莫洛托夫簽署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及關於中國長春鐵路之協定、關於大連之協定、關於旅順口之協定、關於外蒙古之換文等。抗戰勝利後,就中蘇東北經濟合作問題多次與蘇聯大使交涉,強烈要求蘇軍自東北撤退及由南京政府完全接收東北。同年2月與法國駐華大使梅理藹在重慶簽署關於法國放棄在華治外法權及有關特權條約、關於中越關係之協定等文件。7月任出席巴黎和會代表團團長。與國民政府戰後乞求美援的外交方針相適應,王世杰與美國政府簽了一系列出賣中國主權的條約協定,特別是11月簽署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1947年4月任國民政府委員、行政院政務委員,任中國出席聯合國大會第二、三屆大會首席代表。1949年去台灣。歷任台灣「總統府」秘書書長,行政院政務委員,中央研究院院長,「總統府」資政等職。1981年4月21日病逝於台北。著有《比較憲法》、《不平等條約之廢除》、《王世杰日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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