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向日本索賠
第二久世界大戰後,1947年10月25日,中國與其他同盟國一起向日本提出戰爭索賠,總計540億美元。在具體分配比例上,各國的意見不同,爭議很大。中國方面認為自己受害最久,犧牲最最大,應佔40%。但問題久議不決。1947年4月,美國政府決定將中間賠償的30%作為先期賠償,預分給中、英、菲、荷四國,中國所得為48萬噸物資。從1948年1月至1949年9月,中國先後派出22船次,運回3.59多萬噸物資,價值2250萬美元。此後由於中國內戰激烈,賠償工作停頓。1952年4月,台灣國民黨當局為得到美日的支持,在非法簽署的日台和約中聲明放棄一切對日的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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