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國務院港澳辦關於彭定康「憲制方案」的談話
1992年10月8日中國外交部和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分別就港督康10月7日在香立法局所作施政報告中關於「憲制方案」部分發表談話稱:彭定康施政報告包含有對香港現行的政治體制作重大改變的內容,這不符合中英聯合聲明有關雙方在香港過度期後半段加強磋商與合作、共同審議為平穩過渡所要採取的措施規定和精神,其後果只能是給香港的平穩過渡和政權的順利交接造成障礙。中方對此深感憂慮。中方一向主張,香港現行政制不應大變,政治體制的發展必須與基本法銜接,這是保證香港繁榮穩定平平穩過渡的重要前提。中方嚴肅指出,如香港在過渡時期的任何政制發展不能同基本法銜接,其責任完全不在中方。屆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其有關機關將按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有關決定的規定加以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