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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香港盃外交知識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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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香港問題會談

自1983年7月12日至1984年9月6日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會談。共舉行22輪正式談判,幾十輪專家小組磋商,歷時14個月。主要討論:(1)1997年中收回香港後維持香港長期繁榮與穩定的有關安排。(2) 1997年前的過渡期中,雙方為確保香港平穩過渡和政權順利交接所作出的安排。(3) 中英協議的形式和內容。由於英方堅持1997年後英國繼續管治香港,直至第四輪尚無進展。1983年9月,鄧小平會見訪華的英國前首相希思時勸告英方改變態度,指出:想用主權換治灌是行不通的。第五、六輪會談中,英方確認不再堅持英國管治,也不謀求任何形式的共管。中英會談的主要障礙開始排除。從第七輪會談起,談判以中國政府關於解決香港問題的基本方針政策為基礎進行討論。第12輪會談後,轉入討論過渡時期香港的安排和有關政權移交的事項,並就在香港設立聯合機構以及國籍、民航、土地等具體問題達成一致。在協議的形式和內容方面,最後決定用聯合聲明的形式,即:中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英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從而解決了主權歸屬的表述方式問題。1984年9月26日,在北京草簽了中英聯合聲明和三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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