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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香港盃外交知識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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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高貿易辦事處

為履行「中日長期綜合貿易備忘錄」貿易協議,雙方各自成立辦事處。1964年4月14日至18日,廖承志辦事處同高碕達之助辦事處在北京就互派代表及互設備忘錄貿易機構達成協議。4月19日,隻方交換了會議紀要。主要內容:(1)決定中方在日本設立廖承志辦事處駐東京聯絡處;日方在中國設立高碕辦事處駐北京聯絡事務所;(2)雙方暫各派代表三人、隨員兩人,根據工作需要經協商同意後可以增加;(3)雙方人選,中方由廖承志辦事處負責決定,日方由高碕辦事負責決定;(4)雙方代表一次停留時間為一年以內;(5)雙方負責保護對方人員的安全;(6)雙方代表和隨員定於6月上旬以前到達對方國家,雙方須負責辦理對方人員的入境手續。同年8月13日,《廖承志辦事處駐東京聯絡處》首席代表孫平化等抵達東京。1965年1月28日日方在中國設立《高碕事務所駐北京聯絡事務所》。9月29日,中方七名記者和日方九名記者分別抵達日本和中國,由廖承志辦事處和高碕事務所歸口管理。這樣,中日關在民間基礎上又向前邁進一大步,開始了半官半民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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