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關於「二十一條」的交涉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日本借日對德宣戰,出兵山東,奪取了德國在山東的侵略權益。當時英、美、法、俄等國忙於歐戰,無暇東顧,且需要日本的支持,故日本認為是打破列強在華均勢,實行獨霸中國的絕好時機,決定以支持袁世凱稱帝和撤退山東日軍為誘餌,向中國提出全面勒索侵略權益的要求。1915年l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打破外交慣例,徑直向總統袁世凱面交二十一條要求,逼其「即速全部同意」,並絕對保密。袁與外交總長、陸軍總長、國務卿等會商後決定﹕拖延談判開始時間,向美、英使節及中外報界透露日本要求,爭取國際支持和列強干涉。2月2日中日交涉開始。中方代表為外交總長陸徽祥、次長曹汝霖;日方代表為駐華公使日置益、參贊小幡酉吉。雙方經再三爭辯,確定先就全案發表意見,再行逐條討論。中方對全案的意見為﹕「二十一條」所列的五號中,第一、二號允議,第三、四、五號不議。尤其是涉及長江流域和華南權益的第五號內容,因涉及英、美、法等國利益,中方認為礙難商議,堅請撤回。日方則堅持五號要求同時商議。當談判進入激烈爭執時,日本政府以換防為名,向南滿、山東、塘沽等地大量增兵,對中國進行軍事恫嚇。日本的蠻橫舉止引起了中國國內反日浪潮的高漲。袁世凱在內外壓力下,曾指望歐美列強出來干預。但英、法、俄等國因歐戰急需日本支援,不敢與日本交惡。美國也只是「勸告」中日雙方,繼續商談以求達成妥協,而勿以武力解決。
在此情況下,除堅持第五號不議和堅持無條件收回青島並賠償戰爭損失外,袁世凱幾乎答允了日方全部要求。但日方仍不滿足。4月26日,日方提出最後修正案,堅持原來立場,僅將若干條款改為換文或中方自行聲明的方式。5月l日,中方提出總修正案,基本上接近日本的修正案。日方仍不接受。5月7日,日本向中國政府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對日方修正案中第一至第四號內容,「不加任何更改,即行應諾」,第五號各款「日後另行協商」,限5月9日晚6時前答覆。與此同時,日本政府下達動員令,宣布關東戒嚴,山東、奉天日軍進入作戰狀態,艦隊亦開始出動,日商紛紛撤離。此時,英、俄駐華公使亦再三勸誘中國政府對日妥協。孤立無援而又一心復辟帝制的袁世凱召集政府各部門首要緊急商議後,於5月9日照會日本政府,接受日本最後通牒中所提全部條件。但5月13日,根據外交部參事顧維鈞的建議,北京政府外交部仍發表了一項聲明,向各國宣布中日交涉之始末,並表示,中國是在日本政府不惜採取最後手段以相脅迫的情況下,勉強同意日方條款的,對此,中國政府深為惋惜。隨後於5月25日中日簽訂民四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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