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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香港盃外交知識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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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英國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英關係經歷了三個階段﹕談判建交(1950~1954),代辦級外交關係(1954~1972)和大使級外交關係(1972~)。1950年l月6日,英國外交大臣貝文致電周恩來外長,表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為「中國法律上之政府」,願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同年2月初開始建交談判,但進展並不順利,主要是英國不願接受中方建交條件﹕先行解決英政府同國民黨集團的關係,包括英對中國在聯合國代表權的投票行動和英政府對在英國、香港和英屬地的國民黨集團的各種機構及中國國家資產的態度問題。不久英參加侵朝戰爭和對華禁運,中英建交談判擱淺。1954年日內瓦會議期間,鑒於英國一方面在印度支那問題上採取有別於美國的立場並一再表示願改善同中國關係,另一方面對中國在聯合國代表權問題態度仍不明確,中國決定使中英關係前進一步而又不使兩國立即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同英國半建交,即只互換代辦。6月17日兩國就此達成協議。此後兩國關係有一定改善,但發展緩慢,癥結仍為英對台灣問題態度。英繼續鼓吹台灣地位未定論,同時積極追隨美國,製造「兩個中國」和「一中一台」,支持美同國民黨集團簽訂「共同防禦條約」,阻撓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在香港,英不斷強化其殖民統治,縱容台灣國民黨集團進行破壞活動。1956年,英、法、以色列武裝侵犯埃及,中國支持埃及,中英關係一度受到影響。1959年中國平息西藏武裝叛亂,1962年發生中印邊界衝突,英都採取對中國不友好態度。中國「文化大革命」期間,中英關係曾受到嚴重衝擊,1967年8月在北京發生火燒英國代辦處事件。中國政府及時、嚴肅地糾正偏差,使中英關係回到正常軌道。

70年代初,隨中美關係的解凍,英對發展中英關係也採取較積極態度。1971年,希思政府向中方表示願撤銷其在台灣淡水的「領事館」並改變反對恢復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的態度,希望兩國就外交關係升格問題舉行談判。1972年3月13日,中英簽訂交換大使的聯合公報,英承認中國政府關於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的立場。此後,兩國友好合作關係有較大發展,政治、經濟、貿易、科技和文化方面的雙邊往來都增加較快。香港問題是中英關係中最重要的問題。兩國政府經過22輪會談,於1984年12月l9日在北京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及其三個附件。根據聯合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l1997年7月l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l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後,兩國關係進入一段最佳發展時期。1985年~1986年,雙方進行了一系列高層互訪,包括﹕中國總理和總書記先後訪英和英國女王首次訪華;兩國分別在曼徹斯特和上海設立總領事館;兩國政府就解決相互資產要求問題達成協議;還簽訂了多項有關經貿科技文化方面的合作協議。

1989年北京政治風波後;英政府領導人對中國橫加指責並參與對華制裁,中英關係出現嚴重倒退。從l99l年9月英首相梅杰為維護英在香港利益訪華起,兩國關係有所恢復和改善。但英方自1992年底在香港推行違反聯合聲明、違反與《基本法》相銜接的原則、違反中英兩國政府達成的有關諒解和協議的香港「政改方案」,而使中英關係再次跌人低谷。此後兩國基本上停止高層往來,經貿關係亦受到較犬影響。隨中國政局穩定、經濟快速發展和國際關係不斷擴展,1994年下半年起英逐步尋求與中國改善關係,並就一些有關香港的具體問題同中方達成協議兩國關係又出現改善勢頭。1995年和1996年,赫塞爾廷以貿工大臣和副首相身份兩次訪華;錢其琛、李嵐清副總理相繼訪英,李鵬總理和梅杰首相在亞歐首腦會議期間舉行會晤;兩國外長多次會見;雙方就相互增設總領事館及涉及香港政權交接等達成協議。1997年,中英貿易額為57.92億美元,在西歐國家中僅次於德國。自1986年起英向中國共提供四筆政府貸款,總計8.55億英鎊(約合13.7億美元)。自1979年至1996年9月底,英對華投資項目共計1730個,協議金額約114.04億美元,在歐盟國家中居首位,實際投入金額約29.97億美元。至l997年,中國留英人員達6901人。迄至1996年,中英已建立26對友好城市(省、郡)關係。

1997年5月,英國工黨在野18年後重新執政,其領導人多次表示希望與中國發展積極的、建設性的關係,使中英關係有一個新的開端,使香港成為中英之間的橋樑而非障礙。7月l日香港主權的順利交接為中英關係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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