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
「台獨」主張台灣「獨立」的簡稱,概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美、日帝國主義者倡導操縱,在台灣島內及海外產生及發展起來的思潮和運動。其實質是在美日反華勢力插手和扶持下,以建立所謂「台灣共和國」為基本的政治訴求,妄圖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把台灣人民從中華民族中分離出去。它的產生和發展大約經歷三個時期:(l)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50年代初,這是它孳生和形成時期,也是「台獨」從單純的思潮走向實際運動時期。(2)從50年代到80年代中期,主要在海外(美、日地區)展開活動,發展勢力。(3)從80年代中期到現今,其活動從海外進入島內,並走向惡性發展。
1945年日本投降後,日駐台灣「總督」安藤利吉策動部分軍國主義分子和收買一些台籍漢奸分子,在台灣建立密謀台灣「獨立」的地下組織。1947年6月中旬,在美國人授意下,一些台籍野心家在上海發表「台灣再解放聯盟」聲明。同年7月,美國官員魏德邁接見「台獨」分子廖文毅並接受廖的〈處理台灣問題意見書〉。該書要求美國「托管台灣」、進行「公民投票」和台灣「脫離中國」。50年代初,美國炮製出「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聯合國托管」、「台灣自決」等論調,並派美國海軍第七艦隊巡弋台灣海峽。
1951年,在日本軍國主義者扶持下,廖文毅等人在日本東京成立「台灣民主獨立黨」,在國際上公開打出「台獨」的招牌。1955年,廖文毅等人宣布成立「台灣臨時國民會議」,草擬「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組織條例,宣布成立政府,發行機關報〈台灣民報〉,鼓吹台灣脫離中國,依附日本。1956年,陳以德、李天福成立旅美「台獨」團體「台灣人的自由台灣」,1958年成立「台灣獨立聯盟」。1960年黃有仁、辜寬敏等人成立旅日台獨組織「台灣青年社」(1964年改名為「台灣青年會」、1967年改稱「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後成為台灣「獨立」運動的主流派(亦被稱為「右翼」)。而以史明為首的「獨立台灣會」,則被稱為在日本「台獨運動」的「左翼」。同年9月,台灣省內「台獨」分子彭明敏與其學生謝聰敏、魏廷朝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主張台灣脫離中國,宣布「獨立」。10月,「台獨」分子在美國威斯康辛州召開「留美台灣同胞結盟大會」。1966年6月,「台獨」分子在費城宣布成立「全美台灣獨立聯盟」。1970年l月25日,「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在日本)、「全美獨立聯盟」、「歐洲台灣獨立聯盟」、「在加(拿大)台灣人權委員會」以及在台灣的「台灣自由聯盟"等五個組織首次集會於美國,組成「世界台灣人爭取獨立聯盟」(簡稱「台,灣獨立聯盟」),總部設在美國。到70年代後期,又特設「台灣本部」,並在台灣島內發展組織,建立隊伍,進行「台獨」活動。1986年,民進黨宣布成立,以謀求台灣「獨立」為黨綱。1987年,「台灣獨立聯盟」改名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並提出「獨立建國」方案,起草「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掀起創立「新國家運動」。1989年13月台灣三項公職選舉時,民進黨內新潮流系成立「新國家連線」,公開以「台獨」為政治訴求,提出「新憲法、新國會、新國家」的竟選綱領。l朔年12月,島內「台獨」組織進行「整合」和首次「溝通協調」。在台灣設立總本部。近年來,台灣當局對「台獨"勢力採取姑息、慫恿政策,甚至互相勾結利用,使「台獨」勢力在島內逐步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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