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簽署公民權利公約
【明報專訊】1998年10月,時任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秦華孫在聯合國總部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規定公民應享有的權利和基本自由,主要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享有公正和公開審訊權,宗教自由,發表主張、結社和集會的自由等。圖為中方在公約簽署前向聯合國法律部條約司長科赫那遞交中國簽署公約的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