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ns
 
第十七屆「香港盃外交知識競賽」
 

返回目錄
事件簿
基本法97年生效

【明報專訊】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經過多年談判,簽署《聯合聲明》,解決香港政權歸屬問題,其中《聲明》第3段第12條表明,中國將以《基本法》確立香港為特別行政區。《香港基本法》由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負責起草,成員由中港知名人士和專家組成,其間由於有委員逝世、辭職等,最後委員人數由原來的59減至51名,其中香港委員由23減至18名。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於1985年7月1日正式成立,並組成由180名香港各界各階層代表組成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負責在香港徵詢公眾對《基本法》草案的意見。

歷時4年零8個月的諮詢工作在1989年10月結束。第7屆全國人大第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1990年4月4日正式頒布《香港基本法》,於1997年7月1日在香港生效。



明報網站‧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Copyright© 2024 Mingp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